关于2024年梧州市一职中食堂后厨设施购置项目(重)的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机电市场C6栋12号
邮编:422000 电子邮箱:无
法定代表人:陈俊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2024年梧州市一职中食堂后厨设施购置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5-J1-990043-WZSG
******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4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见附件
四、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
1.经核实,【货物序号20四门高身雪柜】、 【货物序号47洗碗机】、【货物序号56:净化器】 、【货物序号69多功能保护箱】 、【货物序号75智能条码称重一体机】、【货物序号76智能托盘绑定机】、【货物序号77智慧食堂后台管理系统】等产品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是对产品性能和品质的保障,技术要求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而设定,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国内多个厂家产品均可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2.质疑人事实依据中所说的“......经我司深入咨询国内品牌厂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此项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为某企业量身定做。”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实质性依据。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质疑人引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不适用于本项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有限公司)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