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滨海大道(港口段)工程(二期工程)五号路-向海大道段检测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北海市铁山港区滨海大道(港口段)工程(二期工程)五号路-向海大道段检测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道路全长5412.425m,按城市主干路进行设计,设计车速为6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 70m,道路断面近期按双向6快2慢进行设计,远期交通拓展形成8快2辅断面布置。全线共有桥梁3座(跨河桥2座、跨路桥1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以及照明、电力排管、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7日 | 开标地点 |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 |||||
投标总价 | 报价:******.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雷超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10;身份证号:421024********30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合浦县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2.北海高新区福成新区基础设施首期项目 3.海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检测 4.铁山港区绿色能源产业园路网工程——三号路(七号路至向海大道段)、纬九路(四号路至经十一路段)(一期) 5.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 A5 深海排放管工程—海域部分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资质 | |||||
投标总价 | 报价:******.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罗丹鹏;(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65;身份证号:430524********36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平南三桥至国道G358道路(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及平南临江产业园荔玉高速木圭连接线(三支线至新桥农场)工程检测 2.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金花小镇-江南9号路)检测 3.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东湾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 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建筑慕墙工程检测资质、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资质、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 |||||
投标总价 | 报价:******.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郭相武;(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79;身份证号:429001********087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三江县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近期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1.4.1第4.2要求。没有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异地试验室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1.4.1第4.2要求。没有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异地试验室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1.4.1第4.2要求。没有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异地试验室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1.4.1第4.2要求。没有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异地试验室的,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bhggzy、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吕工****** | |||
投诉受理部门 | ******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中: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publishTime":"2025-02-10 15: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