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项目编号:E************001)
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001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25年2月21日
四、澄清更正日期:2025年2月28日
五、澄清更正事项:
序号 |
澄清更正项 |
澄清更正前内容 |
澄清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时双方协商确定 |
2 |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7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3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所有投标人的得分均以100分计。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2 预付款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以签约的合同专项条款为准。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时双方协商确定 |
5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4日09时00分 |
因故延期,具体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澄清更正公告2.28.pdf 附件:[E************001001]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