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位于岑溪市波塘镇波塘社区、新廉村处,该地块总占地面积21693.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85443,北纬23.01610。调查地块由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变更为乡镇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岑溪市波塘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地块1)位于岑溪市波塘镇新******委员会所有,用地类型为水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田坎、采矿用地。2024年3月2日,该地块收储为岑溪市2023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后未开展除木材加工厂外的新的经营活动。
2009年至2013年11月,调查地块的中部偏北侧地块用于建设道路临时配套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和堆放,主要工艺为搅拌,污染物为粉尘;2015年2月至2021年12月,该部分地块用作碎石厂生产经营场地,碎石场主要工艺为破碎和筛分,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22年12月至今,该部分地块用做木材加工厂(金星木材加工厂),工艺为对原木料进行简单切片,不涉及其他工艺,污染物主要为木屑。根据分析,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很小,且均不属于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活动,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为石材厂及竹制品生产企业,不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基本不会影响调查地块土壤。因此,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很小。
通过调查人员现场踏勘、走访以及调取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发现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情况;历史上不曾作为污水灌溉区,不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根据调查地块内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表面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历史情况较为简单,地块资料相对齐全。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综上,地块内当前不存在对土壤有不利影响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